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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信能[2020]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各有关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电力监管总院,水电总院,各有关企业,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

为引导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合理投资,促进建设和运营环境持续优化,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公布各省(区、市)2020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和2019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估结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和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估结果

2020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如下:新疆(含兵团)、甘肃和孟茜为橙色区域;山西省北部的忻州市、朔州市和大同市、河北省的张家口市和承德市以及内蒙古的赤峰市处于橙色预警管理之下。甘肃省河东地区按绿色区域管理。其他省(区、市)和地区为绿地,详见附件1。

2019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与评价结果如下:西藏为红色区域;天津、河北、四川、云南、陕西二类资源区、甘肃一类资源区、青海、宁夏和新疆为橙色区域;其他区域为绿色区域,详见附件2。

二、严格执行风电投资监测预警要求

(1)橙色区域的新风力发电项目将暂停。2020年将不再增加新的建设项目,但符合规划并列入上一年实施计划的项目、利用跨省和跨地区传输渠道进行传输的项目以及实施当地安置措施的负担得起的项目除外。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在4月中旬前制定当地可再生能源用电专项工作计划,并在开展已列入上一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审批工作前抄送我局。依托跨省、跨地区输电通道的风电基地项目将根据通道的实际输电能力,在受电地区电网企业确认用电保证的前提下,有序建设,合理安排并网调试顺序。

西藏红宁夏等九省橙色国家能源局发布2019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与评价结果

(2)绿地建设规范有序。各有关地区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信能[2020]17号)的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甘肃河东地区、内蒙古东部地区、陕北榆林地区预警由红橙色转为绿色,应严格按照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公布的剩余容量空和电网企业公布的新增吸收能力优先建设保障性项目。 需要国家财政补贴的项目的竞争性分配应有序进行,项目建设的速度和时间应合理安排,以避免新的限电问题。

西藏红宁夏等九省橙色国家能源局发布2019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与评价结果

三、充分发挥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和评价的导向作用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与当地省级电网企业充分沟通,计算并论证其所在省级区域新安装光伏发电能力的并网和淘汰情况,有序组织项目建设。在红色监测评估结果区域,原则上不安排新项目,但可负担得起的互联网接入示范项目和跨省、跨地区传输通道发送和接收项目除外。在有橙色监测和评估结果的地区,应在提出有效措施以确保改善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新项目。有绿色监测评估结果的地区,可以在落实接收网络条件的基础上,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西藏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由自治区根据全区电力消耗、监测预警等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西藏红宁夏等九省橙色国家能源局发布2019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与评价结果

附件:1.2020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

2.2019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与评价结果

国家能源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

2019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

2018年和2019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与评价结果对比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西藏红宁夏等九省橙色国家能源局发布2019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与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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