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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东

12月18日,在民革十二届五中全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李惠东同志当选为民革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李惠东简历

李惠东,男,回族,1962年9月出生,山东泰安人。 1996年2月加入民革,1985年9月参加员工,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金属腐蚀与防护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

现任民革中央常务委员、民革中央秘书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动力系电厂化学专业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

1982年7月至1985年9月,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核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

1985年9月至1990年9月,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反应堆工程研究所团总支副书记

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北京科学技术大学金属腐蚀与防护专业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

1994年7月至1997年12月,山东矿业学院科学研处副处长

1997年12月至2005年2月,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副市长

2005年2月至2008年11月,民革中央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兼调查部部长

2008年11月至年7月,民革中央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年7月至今,民革中央秘书长

民革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常务委员会民革山东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委员会民革泰安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委员、第四届委员会主委员。 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山东省第八届政治协商会议委员。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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