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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男持刀砍自行车男反被杀”! 这个事件今天在网上引起了话题↓↓8月28日,网上,开宝马车的男性和骑电动车的男性在十字路口发生了争执,“宝马男”从车里拿出长刀对着自行车男性,掉了长刀被自行车男性捡到,被自己 28日晚,昆山市公安局将此案报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件概要事件27日晚,根据视频,白色宝马车进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乘坐的电动汽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的男性下车与骑自行车的人发生争执,尽管有女性的忠告,两人还是推推搡搡。 这时,宝马男子下车,向自行车男子拳打脚踢,然后回到车内拿出长刀,朝自行车人砍去 骑自行车的男人一个接一个地逃跑了,但还是被砍了 宝马男砍人的时候,长刀不小心落地,自行车男争先恐后地捡起长刀,相反地对着宝马男,宝马男跑了好几次,自行车男没想过几次不砍刀。 之后,据相关照片和网络新闻报道,宝马男性被自行车男砍死了 事件概要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发表了警报,宣布去年8月27日21点左右,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十字路口发生了刑事事件。 接到通报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与120名急救队员一起将2名伤员送往医疗急救。 经过初步调查,双方在十字路口因行驶问题引起纠纷,引起肢体冲突 冲突中双方受伤,宝马男性抢救无效死亡,自行车男性没有生命危险 现在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解决中 正当防卫还是防卫? 网民声称,宝马男子手持长刀砍人,捡起骑手逃跑时掉下的长刀进行反击是正当防卫。 一位网友认为,骑手追着宝马男子死亡是出于防卫 直到现在,某行为是否被视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成为了网民争论的焦点,特别是关于正当防卫的时机。 根据正当防卫的定义,非法入侵并没有发生或结束,必须正在进行中 一位律师认为,仅从视频中显示的复印件来看,宝马男子丢了刀,第一次被砍倒后失去了继续侵害的能力,自行车男子继续追赶的行为不具备正当的防卫时间条件,明显超过了防卫的限度,值得防卫。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及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采取的阻止非法侵害的行为,对非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资料来源:澎湃情报法治上海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热门:昆山砍人案,正当防卫or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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