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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烟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烟台纪检监察”宣布,原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理事、行长石学东因涉嫌受贿罪和违法贷款罪开除党籍,受到公职处分。

6月4日,烟台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网站消息,烟台银行原行长、烟台市再担保有限企业副总经理石学东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烟台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烟台纪检监察最新发布的消息称,经过检查,石学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领礼金的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聘用工作人员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领财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性活动,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产,违反涉嫌受贿犯罪的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失,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烟台市纪委表示,石学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违法贷款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石学东失去了理想的信念,放弃了初心的使命,性质严重,影响不好,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中国共产党烟台市委批准,决定对石学东给予党籍处分。 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烟台市监狱委员会征收给予公职驱逐处分的其违纪所得的嫌疑,有关财产随案移送。

年月11日,山东烟台银保监分局批准石学东烟台银行行长任职资格。 烟台银行2019年年报显示,2019年3月21日,烟台市委任命王建光为烟台银行党委副书记,并推荐王建光担任烟台银行董事、行长职务。 石学东未出任烟台银行党委副书记,不再推荐石学东担任烟台银行董事、行长职务。

据公开新闻报道,石学东担任烟台银行长的大部分时间里,合伙人理事长是叶文君。 叶文君去年7月被调查了。

烟台银行原名烟台市商业银行,1997年11月在烟台市区12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成立,2009年更名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烟台银行领导班子的情况是:吴明理为董事长,王建光为行长,张孝伟、孙朋为副行长。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烟台银行原行长石学东被“双开”,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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