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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曝光银行的大事件!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古交市阜民村镇银行原董事长刘学栋在任期间为了向好友韩喜威放贷,也因违规介入银行贷款业务,迫使行长放贷。 张艳忠总裁出面阻挠时,董事长刘学栋威胁说:“如果不能贷款,赶快滚出家门。” 根据张艳忠的口供,我害怕丢了工作被默许,最后刘学栋亲自拿着这些人的贷款资料找我签名,无奈之下自己签了字。 之后,为了弥补漏洞,挪用控股股东的同业存款,冒名贷款解东补西。

但法网疏而不漏! 据审判网报道,榆次区人民法院判决,古交市阜民村镇银行原董事长刘学栋、行长张艳忠违法发放贷款,刘学栋违法犯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张艳忠违法犯下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借给朋友钱不惜违法违规

刑事判决书称,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称,年5月,古交阜民村镇银行董事长刘学栋向当时的阜民银行行长张艳忠介绍了在任期间好友韩喜威(因犯贷款诈骗判决),并指示其发放贷款。

但是,据当时的张艳忠行长供述,这笔贷款不能发放。 原因是“我们可以向这个韩喜威发放贷款。 一银监局规定贷款超过权限200万元,贷款上千万元的金额太大不能搁置。 二是作为行长只有200万元的权限,所以也不能放3借款人当时说是贷款用的,贷款用途不符合规定也不能放。 四、借款人均为晋中人,不得计入区际贷款。 这些都有明确的规定,不能放入这笔贷款”而且最重要的是阜民银行刚刚成立,本身没有发放贷款的资金。

原董事长刘学栋说:“资金是我的组织,我组织回来的资金由我录用,都是短期贷款,其他的你可以不用管。 我只要和银行股东表达信息,你也批准我签字贷款就行了。” 张艳忠说不能办这笔贷款,刘学栋说:“你办不到的话,马上滚出家门。”


最终,张艳忠因为害怕失去员工而默许了。 之后,韩喜威带来了一些身体。 应该是汉某、汉云、王某等借款人,在刘学栋办公室整理完成了贷款资料。 这些人我没有认识。 也没有进行交流。 随后,刘学栋由信贷员、信贷科经理直接安排材料撰写报告并签字。 最后刘学栋亲自拿着这些人的贷款资料签了我。

一个价值是,基于上述种种不匹配,刘学栋、张艳忠仍安排员工制作贷款资料、贷款合同等文件发放大额贷款,支付大额贷款时,还违反了自主支付方式(应采用受托支付), 而且采用汉喜威的担保企业作为担保(调查该企业在古交阜民银行合作业务也没有保存保证金,在其他银行已经没有保证金)。

拆东墙补西墙,假冒1亿2千万元贷款

根据刑事判决书,手续“齐全”后,年5月,阜民银行违法向韩喜威的亲戚、朋友、员工等6名非古交籍人士借款名下贷款(其中韩国某3000万元、韩云2000万元、祁惠刚4500万元、田志强1500万元)

令人惊讶的是,上述贷款到期时,阜民银行监管人员未询问上述贷款存在的问题,也未向上级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贷款到期几个月来,在刘学栋、张艳忠的安排下,银行工作人员又多次反哺,经调查累计反哺23笔以上,共计7.2亿元。

年11月上述贷款因不良和逾期,金额共计1.2亿元,古交阜民村镇银行怕发生挤兑风险,向晋中银行申请资金紧急救助,资金到位后,刘学栋为了掩盖问题,还要求柜员将晋中银行存入古交阜民银行1

截至目前,逾期贷款尚未还清,给金融机构造成了重大损失。

根据晋中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主任梁某的证词,年12月30日,刘学栋以前期大额不良贷款的贷款名义发放1.2亿元贷款,用这笔资金填补晋中银行同业存款,12月31日,董事会免职刘学栋。 后期,我们收到了1亿2千万元的款项,得知刘学栋以以前的贷款的名义进行了假名贷款。

原会长、行长被判处有期徒刑

山西银保监局古交监管组证实涉案违法贷款情况:年5月至10月间,古交阜民银行违法向韩国某等6人累计发放贷款28笔,7.5亿元,截至年底仍有5笔,1.2亿元未到期。

山西银监局对古交阜民银行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原该行董事长刘学栋处以“取消终身任职资格,禁止终身银行领域工作人员”的行政处罚,对原该行行长张艳忠处以“取消任职资格2年”的行政处罚,并对原该行董事长予以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认为,刘学栋、张艳忠违反法律规定,向韩喜威亲属、朋友、职工等发放贷款7.2亿元,形成不良和逾期1.2亿元,数额特别巨大,均违法发放贷款罪,依法惩处,公诉机关予以查处 被告刘学栋、被告张艳忠可以通过侦查机关的电话传唤自愿来案如实供述、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两被告人。

刘学栋违法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张艳忠违法犯下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又曝银行大案!银行董事长怒骂行长:办不了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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