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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社合肥7月31日,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上午公开判决阜阳市政协前副主席肖军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10年3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追缴犯罪所得。

经法院审理,肖军利用太和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代县长、县长、太和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阜阳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职、安排子女、拆迁土地等方面的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受贿罪。

事发后,肖军如实供述了所有犯罪事实,积极退出赃款,自愿认罪并承认处罚。 法院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后,肖军表示不会在法庭上上诉。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犯罪数额巨大,安徽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获刑10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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