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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落实河道长度制度,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安全,辽宁省公安、水利、生态环境、住房建设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近日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河湖、污染河湖等4种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据报道,辽宁省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取水许可,过度开采地下水、非法取水和拒绝缴纳水资源费等都是整治措施。严禁无证和擅自采砂、以河道、湖泊清淤和工程建设为名采砂,以及在禁采区和禁采期内采砂。如有相关违法行为,各界人士可向各级河道主管系统办公室举报。

根据辽宁省政府发布的《辽宁省河道长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辽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并通过日常联合检查、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件、执法信息平台等方式开展。,它会立即停止并调查水资源违规行为。河道主管未能保护河道管理,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辽宁整治四类河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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