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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7月4日电(王梓涵李坤)从7月10日起,天津将进一步放宽其他省市老年人在天津定居的条件,并将申请人在天津的居住期限从5年缩短至3年。

4日下午,天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创新人口服务管理的10项措施,这些措施将从7月10日开始实施,其中上述改革是第一项。

据了解,近年来,为了提高民生服务质量,天津市不断放宽异地老人随子女定居的条件。对于居住在天津的年满60岁的男性和年满55岁的女性,以前对申请人子女在天津定居10年以上的要求已放宽到目前对申请人在天津居住5年以上的要求。这一次,申请人自己在天津的居住期限被进一步放宽到3年。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副队长刘雪涛说,近年来,老年人来天津帮助他们的孩子照顾“其他几代人”。他们在天津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对这一群体的定居限制不断放宽,方便了他们的生活,使他们在天津生活得更加舒适。

除了进一步放宽其他省市老年人落户天津的条件外,天津市推出的人口服务管理新举措也有许多亮点,如调整返乡政策,取消对已迁出天津人员“合法稳定就业”的限制等。只要他们在天津有房子并且住在天津(申请居住证),他们就可以回到天津定居。此外,新措施还包括下放业务权力和简化审批权限。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吴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天津将外地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户居住年限下调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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