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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下午,备受瞩目的“. 12.14”四川乐山嘉州绿心公园一名女性被抢劫杀害的案件,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 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此次审理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

去年4月22日,乐山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被判死刑,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15000元。

今年3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后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审判。

据悉,在此次审判中,被告人李健对案件证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被侦查人员威胁、强迫。 其次,法院调查侦查机关收集证据的合法性。

案件:

一审判决11个月后被退回省高院重审

年12月14日,31岁的乐山女王某欣出门在家,在附近的嘉州绿心公园散步也没回来。 12月22日,警方通知家属,王某欣被杀害,遗体被发现,李健嫌疑人被逮捕。

被害人王某欣失联前在绿心路环路上锻炼时的最后一张视频(监控视频截图)

2019年4月22日,两次开庭审理后,案件在乐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李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的盗窃罪,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15000元。

“一审判决后,李健没有上诉。 ”据与事件有关的人说。 事实上,在年10月25日的首次审判中,李健对杀害王某欣的事实没有异议,并对这个事实感到抱歉。 我想赔钱,让检方同意加重量刑的要求,不接受死刑以外的判决。

判决随后被报告四川省高级法院复核。 年3月18日,四川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3月26日,乐山市中院再次立案,依法另行组织议院审理案件。

审判:

犯人被威胁说要调查证据的合法性

6月2日下午,案件公开审理。

审判长在法庭上说,在审前会议上,李健陈述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理由。 李健认为,侦查人员在首次讯问时,利用未婚妻进行威胁,为了查明现场,利用未婚妻和父母进行利诱。 检方表示,李健首次接受讯问和现场指认时,侦查人员无威胁和诱惑情况,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齐全,不存在非法取证情况。

审判中,李健说,审判后,关于侦查员的长期讯问,他没有说明案情,未婚妻被侦查员发现后,他要求与未婚妻见面。 李健说,但在下一次审问中,侦查员确定他不解释就不会释放未婚妻,侦查员把未婚妻的视频给他看后,他很伤心很生气,为了让侦查员释放未婚妻,他被迫作了虚假供述。

李健还说,在受审之前,看到王某欣的父母在绿心路附近找女儿,“我也很伤心,所以做了虚假供述”。

审判长对此表示,合议庭的决定是调查侦查机关在审判中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并对被告人李健提出的侦查人员有威胁,包括强迫情节的问题在内,由法庭单独调查。

进度:

放12分钟的录像没有看到威胁

针对李健在庭审中的陈述,检方反复表示,从逮捕李健到讯问,再到送往看守所提出讯问,再到审查起诉和原审,整个过程是合法的,李健的陈述情况需要在法庭上播放录像。 之后,法庭同意在法庭上播放录像。

封面情报记者在审判现场,检察院共播放了112分钟的录像,复印件为侦查人员盘问了李健。 在这112分钟的文案中,没有李健被告知他被威胁、被强迫的情节。

审判长表示,由于时间关系,议院休庭后将另找时间举行庭前会议,持续播放相关视频,播出后,下次开庭时不再播放相关视频。 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审判结束后,被害人王某欣的父亲王岷高,在去年一审宣判后,他和妻子一度很高兴,以为终于对被杀害的女儿有了解释,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犯人一直无法伏法,他们又慌了,焦虑和恐惧。 “又过了一年多了,再次迎来开庭审理,我也没有其他要求,还是希望能偿还谋杀。 ”。

事件回顾:

在年轻的女子公园散步被强盗杀了

在6月2日的审判中,公诉机关再次向李健提起诉讼。

公诉机关控诉说,去年12月14日17时左右,被害人王某欣在绿心环线上散步,从一杯水走到桥上的儿童洞之间,见到了被告人李健。 李健在搭讪的时候,看到了戴在王某欣手腕上的金手镯,看到了金意。 王某欣递给金手镯后,李健让他离开。 王某欣离开到78米的时候,李健发现她拿出了电话,以为有警察的迹象,立刻抢走了手机。

由于担心被行人发现,李健威胁王某欣进入旁边的小路深处。 根据李健的要求,王某欣注销了手机id,并将锁定密码告诉了李健。 期间,国王趁李没准备好,把李推到小路的堤坝上逃跑了,但被李追着推倒在地上。 反抗中,王某欣咬了李健的左手小指。 然后,李健要求不要当场向受害者报警。

12月15日凌晨1点左右,李健同意王某欣离开。 当两人在绿心路主干道旁时,李健为了不报警王某欣,把手机和金手镯还给国王留下。 发现王某欣拼命朝马路方向跑,李健以为王会报警,马上追倒。 李健恼羞成怒,再次在手机底部敲击王某欣的头,使他头部流血,失去知觉。

王某欣的亲属带着记者来到被告李健抢劫、杀害王某欣后将其掩埋的地方

为了防止犯罪暴露,李健想挖洞埋王某欣。 但是,当他寻找挖洞工具回来时,李健发现他有生命迹象,用石头多次击打他的头,滑落在旁边沟的草丛里。 之后,李健发现了锄头,挖了王某欣的洞埋起来,打扫了现场。

李健带着王某欣的一部手机、一只金手镯、一枚金戒指、三枚金耳环和一副耳机逃离了现场。 随后几天,李通过典当或出售某些物品,获得赃物。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发回重审 凶手称遭威胁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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