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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深圳7月4日电(记者赵瑞希)针对住房租赁市场租金上涨过快、租赁关系不稳定等问题,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日发布了《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从多方面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征求意见稿提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力争到2022年建成各类住房60万套,其中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

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房屋租赁行业主体备案制度;全面实施房屋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系统,实施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建立房屋租赁指导价发布制度,提高租金透明度,引导企业租赁不高于租金指导价的房屋,加快推进“控制增长、稳定租赁期”的商品房租赁试点工作;加快完善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功能,实现租赁房屋全覆盖、租赁环节全准入、公共服务全包容。

深圳拟发租房新政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根据征求意见稿,深圳将制定全市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租赁双方应在合同期限内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实行“黑名单”制度,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出租屋不得出租;出租人不得以各种借口单方面增加租金、随意扣除押金和收取费用。

为加快在政府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备案房屋租赁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如果租金不高于租金指导价,房屋租赁企业可适当降低增值税征收率,2023年底前个人租赁住房综合征收率为0%。自2019年9月30日起,个人和企业如不在政府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收集、登记或记录新签订或续延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或租金高于租金指导价的,将按现行规定征税,并依法追溯以往应缴税款。

深圳拟发租房新政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此外,《征求意见稿》建议在土地供应、税收和金融方面加大对住房租赁政策的支持力度。

在完善商品房用地供应模式方面,可以采取“限定地价、竞争性地价、竞争性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面积”、“限定地价、竞争性地价、竞争性自供租赁住房面积”等出让方式;完善出租房屋土地供应方式,可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出让,以房屋租赁价格作为出让的前提条件,出租房屋土地出让价格可按规定分期或分年收取。

深圳拟发租房新政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在进一步完善房屋租赁税收政策方面,将现行企业向个人出租房屋的房产税政策下调4%,并将企业向专业大型房屋租赁企业出租房屋的范围扩大;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效率,全面落实与房屋租赁和房屋租赁业务相关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在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方面,支持向新建租赁住房发放开发建设贷款;支持向自有住房租赁公司发放经营贷款;支持企业发行租赁住房专项债券等企业信用债券,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自营业务;支持保险资金参与租赁住房建设;支持商业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发行住房租赁专用金融债券。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的秩序整顿,严禁中介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通过自营融资或与其他机构合作等方式为租金违规和杠杆化提供产品和服务。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吴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深圳拟发租房新政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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