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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7月6日电(记者王菲菲)在中小学招生旺季,太原市部分民办中小学非法设立分校,进行招生宣传。对此,太原市教育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将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设立分校的行为。

通知指出,民办中小学设立分校严格执行申请审批制度。分校区投入使用前至少30天,必须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相关标准向审批机关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民办中小学只有在收到审批机关批准的设立校园和当年招生计划后,才能在校园内组织招生、教育和教学活动。民办中小学设立的分校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民办中小学承担。

太原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核实,未经批准擅自招生的民办中小学将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全市通报批评,学校的招生计划将根据违规设立分校的学生人数进行核减。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严松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太原市严查民办中小学校擅自设立分校区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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