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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12月25日),陕西省能源局发布了《陕西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指出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应根据受援贫困户数量进行分配,平均户数在5千瓦左右,最高不超过7千瓦,单个电站建设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千瓦。 如果附近有通道和住宿条件,联村电站的建设规模可放宽到500千瓦,联村电站的建设规模不应超过6000千瓦。

此外,《办法》明确规定,项目招标工作必须在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下达后6个月内完成。建设规模下达后12个月内,项目必须开工建设(建设标志处光伏支撑基础建设完成)。对于建设规模,下达一年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退出计划。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陕西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目标下达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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